“你們不要求吃甚麼,喝甚麼,也不要掛心; 這都是外邦人所求的。你們必須用這些東西,你們的父是知道的。 你們只要求他的國,這些東西就必加給你們了。 你們這小群,不要懼怕,因為你們的父樂意把國賜給你們。 你們要變賣所有的賙濟人,為自己預備永不壞的錢囊,用不盡的財寶在天上,就是賊不能近、蟲不能蛀的地方。 因為,你們的財寶在哪裏,你們的心也在那裏。” (路加福音 12:29-34)
< 人家富有才可以捐獻>
信主以前常常覺得捐獻金錢是富人特有的專利,錢多到用不完時,何不把一些捐岀來換個好名聲和換取自我價值的肯定?
< 我也富有也可以捐獻>
信主後慢慢開始了解自己的富有,慢慢學習在感恩中奉獻:
我們的收入比較整個世界的人已經在最前端;
活在一個治安良好,沒有戰爭,沒有迫害的社會;
有健康的身體;
有資財的能力和機會。
經文中的「吃什麼,喝什麼」其實説的是生活上一些需要的東西。當時猶太人的身處的社會是非常貧窮的。但今天神已經厚厚的在必要的東西上祝福我們有餘,我們多數的人都可以把這些祝福分給別人。可是當我們遇上了經濟困難,還能在金錢上幫助別人嗎?
< 我的天父富有,所以我可以奉獻>
聖經中有兩位窮寡婦(王上17,可12),是在山窮水盡的情況下幫助別人,把養生的都奉獻出了。她們是真正了解神是富有的人。她們如今天的經文,把所有都用來賙濟別人了。我們也許沒有她們這樣大的信心,但是她們的金錢觀,是我們可以學習的。
憐憫貧窮的,就是借給耶和華; 他的善行,耶和華必償還。 (箴19:7)
金錢不是我們的主,我們的主只有一個。我們是金錢的管家,要把錢用在主的事上,這才是使用有限的金錢,做最有意義的永恆投資。
讓我們一起禱告:
為我們所有的感謝神,求神幫助我們有分享祝福的心,看到別人需要的眼和願意付出的手;
求神幫助我們學習過祂所喜悅的生活,不貪圖奢華。把時間,金錢多用在主的事上。幫助別人時能把人帶到主面前;
求神幫助我們看見教會和其他宣教機構的需要,讓我們借代禱,參與和奉獻去遵行主的大使命。
Henry Wong